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商务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1-08-02 09:4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四五”商务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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