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的通知
时间:2019-11-15 11:32

  榕马政办〔2019〕24号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园区:

  《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已经区第1 次管政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中国(福州)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扶持政策

  为推动马尾区物联网产业发展,鼓励优质项目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集聚,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项目入驻条件

  1、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注册、税务关系在开发区税务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

  2、重点引进物联网产业相关的应用软件、智能硬件等项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低功耗广域网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新型传感器、光学元器件及传输模块、集成电路设计、卫星通导、工业自动化、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或投资方)开发或由本企业(或投资方)拥有知识产权的物联网相关技术、产品或服务。

  二、支持项目落地

  租金补贴及税收贡献奖励。入驻企业在满足租赁面积不高于15㎡/人的条件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相应扶持,企业入驻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每年每家企业租金补贴及税收贡献奖励两项合计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1、年缴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低于800元/㎡且年产值(或营业收入)不低于4万元/㎡,可享受当年100%租金补贴及当年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100%奖励。企业入驻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入驻月份数测算。

  2、年缴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低于500元/㎡且年产值(或营业收入)不低于2万元/㎡,可享受当年50%租金补贴及当年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企业入驻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入驻月份数测算。

  3、装修补助。租赁毛坯办公楼宇的企业,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装修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给予每平米100元装修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三、平台使用补助

  1、物联网云服务。入驻企业最高可享受四年内华为云免费服务。

  2、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企业与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等测试认证机构开展项目合作,企业在测试认证机构购买测试、认证、检验、研发、咨询等服务,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补助,每年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吸引人才聚集

  1、人才公寓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企业优秀人才同等条件优先安排马尾区人才公寓。

  2、人才引进配套奖励。对与创新发展中心物联网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经市人才办认定,获得福州市引进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地奖励的人才,落地一年后在市级奖励基础上,马尾区再给予50%配套奖励。

  3、人才培养扶持。支持公共服务机构、企业在创新发展中心自建或与科研院所(校)合作建立物联网人才培养、人才实训基地,根据具体建设方案、实际投入金额和人才培养规模,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五、产融对接支持

  引导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企业精准对接,首次获得股权融资的企业,按照股权融资额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附则

  1、申请程序:入驻创新发展中心的企业需先向区物联网办提出申请,并经区政府审定。确定入驻后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业建总签订租赁合同。

  2、享受本优惠政策的企业,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五年内迁出我区的,应退还享受的扶持奖励。

  3、上述扶持政策中与现有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就高且不重复享受本扶持政策。

  4、本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由区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5、每年由区工信局发布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并组织实施。

来源:马尾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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