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关于公开选聘“管委会大楼及周边零星修缮和改扩建项目”年度监理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6-01-28 09:58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委将采取比价方式,按照满足服务要求且最终监理费用下浮率最高原则,确定“管委会大楼及周边零星修缮和改扩建项目”监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
  管委会大楼及周边零星修缮和改扩建项目。
  (二)监理范围
  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单个施工项目(且年度累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服务周期
  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三、其他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应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成交后签订年度框架合同。
  2.合同期内监理费以审定的施工结算金额为基数,按公式“最终审定的施工结算金额×3.3%×(1-50%)×(1-成交下浮率)”核算。
  (二)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根据供应商报名情况,采用比选的方式(满足服务要求且下浮率最高者中标),选定1家供应商。
  2.材料递交方式:快递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湖里路27号215室(相关报价材料请做好密封)。
  3.报价人应于2026年2月4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送到上述地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作废。
  (联系人:陈本钦,联系电话:13599953193)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26年1月28日

来源: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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