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的公告
时间:2024-02-04 11:00
 
  为提高我委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确保公平公正选择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精神,拟重新建立我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获得福州市级政府采购网操作权限的社会代理机构,并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含鼓楼、仓山、台江、晋安、马尾、长乐区)设有办公场所;
  
  (二)具有良好的市政府投资项目及相关专业代理业绩,代理机构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
  
  (三)资信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未受过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四)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自觉公正履行职责;
  
  (五)2023年以来,代理并发布政府采购项目公告的项目不少于10次(含)以上。
  
  二、报名材料
  
  报名的代理机构需按要求提交纸质资料:(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政府采购代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代理机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四)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2022-2023年期间任意三个月);(五)机构办公场所相关证明资料;(六)公司简介(含承诺书)。投标单位简介,并出具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承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代理项目,并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回避制度及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已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及业绩统计表;(八)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相关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纸质材料。(以上相关资料提交一式2份,须加盖公章、装订、密封)。
  
  三、入选程序
  
  由办公室与财政金融局对参与报名的代理机构逐一做要件审核,如果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超过15家,将在驻区纪检组的监督下从中随机抽取15家入选我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未中选的代理机构入我委代理机构备选库;如果少于8家符合条件,我委将重新发布公告再次征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确定入选我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
  
  四、动态管理
  
  我委将不定期组织对入选代理机构库的代理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在本单位代理机构库资格:(一)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服务的;(二)等级降为C级的;(三)因业务水平不专业、不尽责等被采购经办科室差评或投诉的;(四)申请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五)受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六)违规编制政府采购文件、非法干涉政府采购活动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本次建立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有效期3年,有效期到期后或代理机构库不足15家时,我委将按照规定重新建立或从备选名单中随机抽取补充进代理机构库。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用公开征集方式,请有意向的代理机构于2024年2月19日17:30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湖文路201号福州新区管委会628室预算科(可寄快件)。联系电话:17805901218。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来源: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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