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试验区福州片区住建政务服务系统”升级改造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时间:2023-07-07 11:27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委采取比价方式,将按照满足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住建政务服务系统”升级改造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住建政务服务系统升级改造。

  (二)服务范围: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三)服务时间:2023年7月29日前。

  (四)服务内容:系统功能改造、对接与实施服务。

  1、系统功能改造

  福州自贸区住建政务服务系统提供证照信息改造、业务功能改造、电子证照接口适配改造、系统管理功能适配改造等升级改造建设内容。

  1.1证照信息改造

  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C0292-2022)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电子证照归集共享业务规程(试运行)》的要求,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电子证照信息进行改造,以匹配新国标证照样式的要求,包括:

  (1) 发证机构调整:发证机关统一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加盖属地编号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

  (2) 证书编号调整:根据国标要求,对证书编号进行改造调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JZ安许证字+ [颁发年份]+当年流水次序号(6位)”组成。取值示例:(京)JZ安许证字[2021]000001,编码结构如下图所示。

  (3) 新增查验二维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制定的二维码生成标准生成证书二维码。

  (4) 增加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新增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1.2业务功能改造

  根据国标要求完成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相关的业务事项功能改造,包括:

  (1) 电子证照生成功能改造:根据证照标准生成电子证照,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包括资质注销、重新核定、初次申请、遗失补办、证书变更、延期申请)的业务规则进行相应的改造调整;同时,发证机关改造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加盖属地编号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

  (2) 电子证书发放功能改造:生成电子证照后,需提供电子证书下载端口,电子证书模板同国标改造后的电子证照一致。

  (3) 证照归集赋码功能改造:根据住建部标准,提供电子证照水印加注功能,并提供已完成水印加注的电子证照在线预览地址,在线预览地址要求提供:

  ●HTTPS+域名+443端口;

  ●能直接在线预览证照文件。

  (4) 数据归集赋码功能改造:根据证照标准完成建筑企业安全许可证相关业务数据生成的系统改造(如证书申请、更新、延期、换发等)。

  1.3电子证照接口适配改造

  福州自贸区住建政务服务系统根据福州市电子证照系统提供的国标模板和目录,构造符合国标的证照信息,适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电子证照生成和变更接口,包括:

  ●获取最新的安许国标模板数据结构,组装国标模板数据

  ●按国标要求与市电子证照生成接口、变更接口、加盖属地电子印章的适配改造

  ●电子证照加注件功能改造

  ●业务状态变更接口、业务数据校验接口的适配改造

  1.4系统管理功能适配改造

  在福州自贸区住建政务服务系统新增开发数据管理功能,提供住建部业务数据归集、住建部电子证照归集及市电子证照生成对接的监控、核查及数据补推功能,进一步优化提升系统运维效率和数据推送质量。

  2、系统对接与实施服务

  2.1系统对接

  (1)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用支撑平台

  ●住建部数据归集共享对接:福州自贸区住建政务服务系统需按《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电子证照数据交换接口规范(V2.0)》提供的统一对接标准,通过厅应用支撑平台,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归集共享。

  具体需要新增对接的接口详见下表:

  

证书类型

接口名称

应用场景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业务数据校验接口

进行业务审批需要上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数据时,提前对数据预校验,可以申请调用业务数据校验接口

2)业务数据赋码接口

需要上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数据进行归集并申请二维码赋码时,可以申请调用业务数据赋码接口

3)证书状态变更接口

当对证书状态需要更新且不需要赋码时,可以申请调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状态变更接口

4)电子证照文件归集接口

需要上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文件信息进行归集时,可以申请调用电子证照文件归集接口

5)数据更正接口

当数据推送错误需要更正数据时,可以申请调用数据更正接口。

  ●二维码赋码加解密对接: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国标要求,证书二维码信息需要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获取及解密,目前省厅已将国家接口注册在省住建厅应用支撑系统,福州自贸区住建政务服务系统需完成与省厅应用支撑系统的二维码信息归集接口、二维码信息加密接口、二维码信息解密接口的对接,实现二维码信息获取及加解密功能。

  ●证书预览地址对接:构造二维码信息,支持社会公众通过国家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扫描证书二维码,查看相关证书信息,进行证书核验。

  2.2存量证照转换和推送

  ●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新标准完成福州自贸区住建政务服务系统的存量证照转换等工作,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

  ●按省住建厅数据资源的接口规范的要求完成存量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的批量转换,并向省厅数据资源中心推送已制发的证书数据,由省厅数据资源中心进行归集。

  2.3域名申请及HTTPS证书部署

  按照住建部文件要求,此次改造后将支持公众用户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进行照面信息公开查询及二维码扫码验证服务,按要求需支持“HTTPS+域名+443端口”的访问形式。因此,本次项目升级改造,需要按此要求完成相关应用服务部署实施工作,包括证书安装、链路调试等。

  同时,需完成域名申请涉及到的IPV6系统,即“福州自贸区住建政务服务系统”及相关中间件的适配改造。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三)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供应商应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成熟度三级及以上资质,加盖报价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五)供应商应具备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加盖报价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三、其他要求

  (一)报价及支付要求

  1.最高控制价:9.6万元。

  2.报价应包括完成系统功能改造、对接与实施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严禁关联企业,否则报价作废。

  4.我单位将按照满足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服务单位。

  5.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6.完成系统功能改造与对接,并能实施服务后,由供应商开具发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服务费。

  (二)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根据供应商报名情况,采用比选的方式(由最低报价者中标),选定1家供应商。

  2.材料递交方式:快递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滨海新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6楼630。

  3.报价人应于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前送到上述地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陈本钦,联系电话:13599953193)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来源: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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