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榕自贸许〔2021〕87号
福建尚洛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向我委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我委于2020年3月24日批准你公司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于2020年4月3日向我委申请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我委于2020年4月20日批准你公司取得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在申请上述两项资质过程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社保承诺虚假,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委拟撤销你公司已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你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两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证书交回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福州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住建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21年1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