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福建佑达建设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24 10:17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榕自贸许〔2021〕082号

福建佑达建设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向我委申请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我委于2020年2月24日批准你公司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于2020年8月21日向我委申请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我委于2020年8月26日批准你公司取得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在申请上述两项资质过程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社保承诺虚假,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委拟撤销你公司已取得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你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两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你公司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委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21年11月23日

来源:福州自贸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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