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榕自贸许〔2021〕073号
福建国艺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向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申请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于2019年2月11日批准你公司取得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在申请该资质过程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社保承诺虚假,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委拟撤销你公司已取得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你公司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你公司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委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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