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以来,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以厉行法治为重点,解决问题为导向,加强法治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自贸试验区检察室、国际商事仲裁院、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等多项措施,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自贸试验区法治服务保障水平,努力营造一个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以及互赢互利的开放环境。
一、制定完善法律法规
1.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立法工作。积极参与、衔接省里关于自贸试验区的立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调整,配合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颁发实施,并制定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相对集中复议权实施办法》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具体工作方案》等5份配套规章文件。
2.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法规。对比借鉴上海、天津、广东等地实践经验,福建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马尾区检察院随后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提升自贸检察能级,协调办理涉外、涉台案件,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法治保障。
二、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先后设立了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自贸试验区法庭、检察室、国际商事仲裁院,推出多项法治创新举措形成多元化、国际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1.成立自贸试验区法庭
2015年4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马尾区法院设立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法庭,集中管辖涉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的一审商事案件、房地产案件、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目前,法庭已经建成“立审执联破”全链条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同时,自贸区管委会积极发挥对接协调作用,推动形成“法院-自贸区管委会-台办”联动工作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
自贸试验区法庭提升了诉讼的便利性、专业性,节约了企业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探索审判机制,积极为自贸试验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法院-自贸区管委会-台办”联动工作机制和诉调对接机制,得到国台办专刊的充分肯定,省台办和省法院联合在全省进行推广。
2020年(截至10月31日),我庭受理各类涉自贸区案件504件(不包括金融案件72件)。其中审结416件,未结案88件,结案率82.54%,所有应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公开开庭率达100%,依法应公开上网文书全部上网。已结案件中调解66件,撤诉178件,调撤率为58.65%。其中上述54件,已结37件,已结案件中发回4件,改判6件(其中系列的4件)。
2.成立自贸试验区检察室
2015年12月,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派驻福州片区检察室挂牌成立。检察室主要履行以下职能:办理福州片区内刑事案件,查处职务犯罪,履行相应的法律监督,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及金融、航运、商贸等领域犯罪预防工作,为福州片区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相关检查意见等。截止11月,今年共审查逮捕涉自贸试验区刑事案件58件110人,提起公诉案件103件198人,审查涉自贸试验区民行案件19件。
通过发挥派驻检察室专业优势,积极履行职务犯罪预防职责,加强与片区内各行政执法、行政监管单位的衔接互动机制,为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社会信用体系、综合评估机制、反洗钱工作交流合作机制的建设提供支持与保障,推动福州片区法治环境不断改善。
3.设立自贸试验区国际商事仲裁院
2015年8月,成立福州片区国际商事仲裁院,推动四大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打造多元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探索“互联网+”纠纷解决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在线仲裁”服务机制,为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提供零距离的仲裁咨询、立案、开庭、调解等一体化、多元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二是打造市场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大仲裁法律制度宣传,使各类市场主体了解仲裁、认知仲裁、走进仲裁。三是打造国际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借鉴国际经验,探索仲裁员名册的开放化、国际化,不断完善涉外仲裁的现代化规则,加强与国际知名商事仲裁机构的交流合作。四是打造两岸经贸合作争端友好解决的服务平台。在推动实施《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方面深入探索,聘请更多的台、港、澳籍法律、经贸专家担任仲裁员参与仲裁工作,加大与台、港、澳地区仲裁机构的合作力度。
截至2020年10月底,福州仲裁委国际商事仲裁院共受理涉及自贸区仲裁案件65件,同比增长20.37%。涉案标的额2.08亿元,同比增长54%。
4.全国首创设立福州片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
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设立法官工作室,由福州中院选派优秀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开展固定驻点服务,发放涉台诉讼指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及时排查化解纠纷;开辟网上受理台胞法律诉求途径,实现跨域立案和接受法律咨询,为台胞、台商提供“一站式服务”、答疑解惑,实现服务的日常化;设立专人热线电话,保证服务常态化;定期举办涉台专题讲座,开展法律宣传、诉讼指导,提出对企业发展和风险防范等相关建议。
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充分运用涉台诉调衔接联动机制和特邀调解机制,加强涉台纠纷的诉讼指导、委托调解和法律释明,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福州中院及自贸试验区法庭、福州市台办之间良好的日常工作联系制度,通过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风险预警、专题调研等多种互动方式,共同研究亟待解决的涉台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涉台司法保障和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多方位多渠道提供及时、全面、便捷的涉台司法服务,扎实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平台,宣传涉台法律法规,发布典型指导性案例,答疑解惑法律释明,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创新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发展
借鉴其他自贸区先进经验,持续推出创新举措,实现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接轨,营造了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一是率先实现海关、法院知识产权保护信息互通、执法互助、信用共管、社会共治。福州海关查获的出口假冒商标专用权拖鞋系列案,入选海关总署2015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二是设立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调解中心,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建立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管理机制,率先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三是与省知识产权局合作,设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权威知识产权智库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专业运营机构及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构建知识产权“大服务+大保护+大运营”发展模式。四是建设福建省自贸区首家“知创福建”平台工作站,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起全面覆盖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员制度,方便为企业和全社会寻求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挂牌以来福州片区企业共获得专利授权近3400件,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专利授权量分别比增50.67%、16.71%、13.57%。在第34届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期间,共处理案件26件,其中涉及涉嫌专利侵权案件24件,涉及假冒专利案件2件。区内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不断强化,有效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以区内物联网产业为例,区内通过认定的104家物联网企业,目前掌握核心技术发明专利220多项,主导或参与20多个垂直应用领域的产业标准制定,2016年区内物联网产值达560亿元、比增17.6%,2017年区内物联网产值达610亿元、比增8.9%。
四、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1.风险分类监管机制运转顺畅。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企业登记、企业监管、网络交易、竞争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率先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依托“信用福州”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构建片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专有数据库,建立“红黑名单”机制和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实现信用分类监管,实行“不举不查制度”,对失信企业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多部门联合惩戒,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环境。
2.部门协同随机抽查机制落地生根。全国率先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地方标准,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8年初已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总数的3%。全面实行各监管业务部门的联合抽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3.社会参与机制彰显成效。构建以信息信用监管为核心,市场主体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互为支撑的“四位一体”新型市场监管机制。针对水产品市场、跨境电商等特色产业,推行电子溯源、引入第三方机构检测数据、开展第三方信用评级试点等措施,获国务院批复为全国首批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全国首创网络餐饮“e治理”,建立“吹哨人”制度,发挥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哨岗”作用,形成网络餐饮市场社会共治,被评为全国餐饮安全十大创新之首。
4.综合行政执法深入推行。相对集中行使工商、质监、食药监、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知识产权、商贸等六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标准来执法”。联合海关搭建全球溯源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疫情疫病和不合格信息大数据建立模型,形成了事前“源头可溯、风险可控”、事中“守信便利、失信惩戒”、事后“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链条闭环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
五、做好法制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调解撤诉3起行政复议案件,有效的降低了司法成本。二是做好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按照市委法规局的要求,对涉及清理调整的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清理各类不合时宜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三是对接市法院、市司法局、榕城海关、市仲裁委、市公证处、市律协、马尾区法院、马尾区检察院等单位,联合推进重点试验任务落地和制度创新工作。挂牌以来,共推出法治化创新举措2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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