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的《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4月9日对外发布。至此,中国自贸试验区扩围至23个。
总体方案赋予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鼓励先行先试,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首创性、集成式、差别化探索。明确了创新发展边民互市贸易、强化国际物流服务功能、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效能、拓展多领域对外交流等19个方面改革创新举措。
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挂牌,中国先后建立起23个自贸试验区,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
全国23个自贸试验区设立一览
第一批次
●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批复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
●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是我国首个自贸试验区。
第二批次
●2014年12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设立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
●2015年4月21日,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
第三批次
●2016年8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设立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试验区。
●2017年4月1日,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
第四批次
●2018年9月24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设立海南自贸试验区。
●2018年10月16日,海南自贸试验区正式设立。
上海扩容
●2019年7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2019年8月20日,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正式揭牌。
第五批次
●2019年8月2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设立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个自贸试验区。
●2019年8月30日,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个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
第六批次
●2020年8月30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设立北京、湖南、安徽3个自贸试验区。
●2020年9月24日,北京、湖南、安徽3个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
浙江扩容
●2020年8月30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区,在舟山片区的基础上,新增宁波、杭州和金义片区,形成了“一区四片”的新格局。
第七批次
●2023年10月2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复设立新疆自贸试验区。
●2023年11月1日,新疆自贸试验区挂牌成立。
第八批次
●2026年4月5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11年来,福建自贸试验区紧紧围绕“改革创新试验田”“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三大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大胆试、大胆闯,开展了一系列突破性的创新实践,涌现出一批标志性的创新成果,彰显了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的作用。
下一步,福建自贸试验区将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对接国际高标准深耕细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福建经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