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20-3000-2020-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2020-03-20
- 标 题: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关于设立台商台胞“一站式” 投资服务窗口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自贸委〔2020〕16号
- 发布日期: 2020-03-20
- 有 效 性: 有效
管委会各部门、各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台企台胞的投资服务水平,加强政府惠台政策与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的宣传力度,完善台企台胞投资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现于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设立台商台胞“一站式”投资服务窗口,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窗口设置
综合服务大厅设置规范的投资服务窗口标识标牌和涉台政策材料安置点,行政服务大厅导办台人员负责引导台商台胞,综合窗口各局轮值人员负责日常的台企台胞项目对接,并做好投资需求相关的信息登记工作和台账交接工作。
责任部门:规划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
二、引导服务
窗口轮值人员根据涉台需求类型分别将信息推送管委会各职能局、办事处。项目落地对接与产业扶持政策咨询由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金融配套与财税信息咨询由财政金融局牵头负责;人才配套与人员往来政策咨询由人力资源局牵头负责;投资项目建设审批咨询由规划建设局负责;涉及各区块具体政策执行情况与土地等资源要素情况的咨询由各办事处负责。对台企台胞有关投资方面的咨询回复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到可以当场解答或办理的事项,应及时予以解决;如需台企台胞直接对接市直部门的,应给予精准指导。
责任部门:管委会各职能局、各办事处
三、材料汇总
定期对投资服务窗口涉台政策材料进行更新编印,重要政策性文件新出台或发生调整的,应及时补充修订。涉台材料包括:中央及省、市、区制定的各类涉台优惠政策与实施细则,以及自贸试验区各类涉台创新举措。
责任部门:政策研究室
四、项目跟踪
根据投资服务窗口收集到的台企台胞投资线索信息,建立台资项目线索台账,由管委会各招商小分队负责对接落实投资意向,并由各办事处依托所在区行政服务窗口协助办理项目落地相关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管委会分管领导汇报。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各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1.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涉台政策及创新举措的学习,做好台企台胞的需求及项目线索的记录。
2.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一站式”投资服务窗口的宣传工作,提升台企台胞对投资服务窗口的知晓度,做好沟通引导工作,提升台企台胞的满意度。
窗口地址:马尾区湖里路27号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91-63158138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冬时制)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夏时制)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20年3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