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20-0100-2012-0002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12-09-17
- 标 题: 福州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指南
- 发文字号: null
- 发布日期:2012-09-1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指南
保税区工商局和保税区经发局所需材料可以由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免费代制
投服中心电话:0591-28987739
步 骤 |
经 办 部 门 |
提 供 材 料 |
一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
保税区工商局 电话:0591-28327763 |
(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2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或身份证明; ( 3 )工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
二 、外商投资企业预核准 |
管委会经发局 电话:0591-28327751 |
( 1 )所有股东签署的关于企业设立的申请; ( 2 )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代理人的证明; ( 3 )全体股东签署的合资或合作合同、协议; ( 4 )投资者有效营业执照或其它开业证明的复印件、股东名册、董事会决议;以个人名义投资的需出具个人身份证明及护照影印件(外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 5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 6 )投资者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方投资者应提交审计报告); ( 7 )董事会成员名单、投资者委派董事文件、董事身份证及护照(外方董事提交)复印件; ( 8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 9 )法人代表签字备案和股东会成员签字备案; ( 10 )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或购买)合同及其产权证明,或用地合同; ( 11 )全体股东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 12 )步骤 1 中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 13 )管委会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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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申办批准证书 |
市外经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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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申办营业执照 |
保税区工商局 |
( 1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2 )管委会经发局签发的关于同意外资企业设立的的批复; ( 3 )市外经局签发的批准证书; ( 4 )步骤 2 中的( 2 )—( 12 )项材料; ( 5 )工商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
五 、办理其他事项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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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请刻制印章(公安局); ( 2 )办理法人代码证(技术监督局); ( 3 )办理外汇登记(外汇局); ( 4 )银行开户; ( 5 )办理国税、地税登记(国税局、地税局); ( 6 )办理海关登记备案(保税区海关); ( 8 )按相关部门要求提交材料。 |
福州保税区管委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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