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20-2500-2013-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13-01-28
- 标 题: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保办〔2013〕1号
- 发布日期:2013-01-28
- 有 效 性: 有效
榕保办〔2013〕1号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保发公司、保税港国利集团公司:
近年来,发现个别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不按规定请假报批,个别工作人员兼职外单位工作,个别工作人员以公出为由外出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事情。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人员管理,现重申如下要求:
一、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将各种专业资格证书挂靠外单位,不得兼职外单位工作。之前已挂靠兼职的,要自动脱离挂靠关系;今后凡发现查实挂靠兼职外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人员予以劝退或辞退。
二、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所有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按规定请假报批备查(外出考察、学习、开会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工作人员半天以内临时公出,由部门领导审批,半天以上(含半天)1天以内的须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的应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部门领导公出,半天以内的须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含1天)的应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并向管委会办公室报备。因公外出审批单要及时送交办公室考勤人员处,无公出依据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把公出请假审批关,对工作人员公出事由不明的一律不予准假。工作人员去向牌要及时变更。
五、无特殊情况,工作人员公出半天以上用车,须凭因公外出审批单向办公室申请派车。
福州保税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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