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20-2500-2010-0000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10-01-25
- 标 题: 关于福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 发文字号: 榕保委〔2010〕4号
- 发布日期:2010-01-25
- 有 效 性: 有效
市政府办公厅:
一年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有效推进了我区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建设,推动了保税区各项工作的健康协调有序发展。现将我区200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榕政办〔2007〕195号文要求,2008年1月1日起我区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止2009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按《条例》要求,我委在2008年1月22日编制的《福州保税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福州保税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切合了保税区实际制定而成的,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充分证明所制定的《指南》细节详尽、方案合理,《目录》统筹兼顾、内容全面,为此,今年未进行修改更新。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根据我区在2008年度财政预算中做出预算安排,今年来我委主要是进一步完善了保税区网站建设,加强了办公大楼一楼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建设,为优化查询环境,提高利用服务水平,实现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保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通过一年多来的运作,我们初步建立了一套快速灵敏的信息工作机制,推动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根据《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榕政办〔2008〕135号文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相关要求、规定,今年来我委主要是进一步强调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并明确了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和重要信息反馈制度,要求凡遇紧急重大情况,各相关部门需及时向管委会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信息,全年并没有出现主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压报的现象。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积极参加市政府2009年6月及11月举办的两次业务培训会议,会后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机关部门信息工作人员传达、学习、部署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对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今年,我委实施《条例》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我区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 公开范围。今年来,根据《福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合理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及新版发文单的通知》(榕保委〔2008〕18号)规定,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第十、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我委均做到了主动公开。
2. 公开内容。根据《福州保税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福州保税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指导要求,今年来,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具体包括:各部门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物流园区二期工程建设招投标情况及项目检查、实施、验收等情况;涉及福州保税港区综合开发报批动态、新闻等情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等情况。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在以“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指导下,今年我区基本完成了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内容的梳理并通过相关途径进行主动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福州保税区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fzftz.gov.cn。此外,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设立信息公告栏等;三是档案馆信息索取点等其它形式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公开范围。在《福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合理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及新版发文单的通知》(榕保委〔2008〕18号)明确规定: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对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生产经营、安排生活等活动具有特殊作用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2. 申请方式。在公布的《福州保税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区明确了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方式有: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电子邮件申请、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及其他形式申请等。综合所有申请方式统计,我区2009年全年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3. 申请内容。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都是涉及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及保税港区政策功能及有关财政税费情况。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全年在各部门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通过信函形式申请1件,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100%。
(三)政府信息受理中“不予公开”的情况
1. 不予公开范围。在《福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合理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及新版发文单的通知》(榕保委〔2008〕18号)明确规定:凡是已经定密的各类公文在其保密期限内一律不予公开;同时,凡是在管委会内部运转的各类公文,向市级机关报送的各类公文,内容不属于最终结论的,一律不予公开。
2. 不予公开数量情况。全年我区在受理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中,不予公开的数量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条例》精神及相关规定要求,我委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程序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我区未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看,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化、数字化方面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二是要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提高信息服务效率。三是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方便公众查询政府信息。
七、其它需报告的事项
全年共接受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政策法规等各类咨询60多余人次。
八、附表(附表式)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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