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落实台湾车辆在自贸试验区与台湾之间便利进出境政策,推动实施两岸机动车辆互通和驾驶互认,简化临时入境车辆牌照手续
解读:一是放宽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和驾驶人申领牌照范围,因经贸活动、居民往来或经大陆主管部门批准参加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等需要,可以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二是放宽台湾地区临时入闽车辆行驶区域,临时入闽的台湾地区机动车经许可可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行驶。三是在全省车辆管理所和平潭、厦门等客滚航线口岸建立服务台胞绿色通道,“一窗式”办理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四是在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内,台湾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可以多次入出我省行政区域,无需重复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五是试行将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业务下放至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办理。六是台湾地区机动车在海关准许入闽凭证有效期内,临时入闽机动车和行驶证有效期满的,可以再次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台湾地区驾驶人在入出境身份证件上签注的准许入境期限内,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满的,可以再次申领临时驾驶许可。七是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期满后再次申领的,可以在福建省任意地市办理,并试行网上、电话办理等快捷方式,台胞集中的地方可预约上门办理。八是台湾地区驾驶人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满再次申领,距上一次核发不满一年的,免予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九是对临时入境台湾驾驶人,除可以驾驶自带机动车或者租赁的大陆地区机动车外,允许驾驶临时入闽的其他台湾机动车。十是办理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期限从三个工作日缩短到一个工作日,对经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和查验机动车符合要求的,做到立等即取。
亮点:一是将对象范围作进一步扩大。二是将申领对象的活动范围放宽至福建全境。三是取消了申领地场所的限制,将办理台湾地区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放宽至全省车辆管理所和平潭、厦门等客滚航线口岸,并要求开辟绿色通道,“一窗式”办理相关业务。四是规定在期限内台湾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可以多次入出我省行政区域,无需重复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临时驾驶许可。五是将事权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六是进一步明确了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牌照可再次申领。七是对办理方式进行了创新。八是考虑到再次申领临时入闽机动车驾驶许可的人员已掌握大陆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免予再次学习。九是放宽了准驾的范围。十是进一步方便台胞办理业务,要求做到立等可取。
2.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内推动两岸社会保险等方面对接
解释:在自贸试验区就业的台胞可按《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凭就业证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参加就业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自贸试验区长期居住(一年以上)但未就业的台胞,可参加居住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按《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亮点:率先推动实现在闽台胞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3.对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台湾企业高管、专家和技术人员,在项目申报、入出境等方面给予便利
解释:为入境福州、厦门、平潭的台湾居民提供落地办证业务,并为台湾企业员工提供急事急办等便利措施。
亮点:目前我省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均已设有台湾居民口岸落地办证点,台湾居民从我省自贸试验区口岸入境办理台胞证或签注十分便利。
4.为区内台资企业外籍员工办理就业许可手续提供便利,放宽签证、居留许可有效期限
解释: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承诺制、限时办结。对在区内信誉良好的备案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2年的居留证件。
亮点:对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延期、注销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即时办理,当场办结。信誉良好的企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员工最长的签证、居留期限。
5.对区内符合条件的外籍员工,提供入境、过境、停居留便利
解释:对区内信誉良好的备案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2年的居留证件;对符合条件引进的外国高层次人才、急需或紧缺的专门人才和投资者,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
亮点:鼓励企业遵守出入境法律法规,信誉良好的企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员工最长的签证、居留期限。
6.支持推动区内符合条件的一类开放口岸对部分国家人员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证政策
解释:对部分国家(51个国家)持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72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机票的人员,实行过境免办签证政策。
亮点:51个国家公民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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