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委将采取比价方式,按照满足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福州自贸片区展厅宣传视频及对外宣传视频修订项目”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涉及的宣传视频共计4个,包括福州自贸片区展厅宣传视频3个(成效篇、平台篇、展望篇)及对外宣传视频1个(时长10分钟),由兴地数码科技(福建)发展有限公司摄制,各个视频中所涉及的相关素材、数据信息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此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视频中涉及的文字表述、成果数据、底部字幕、音频处理、视觉效果、后期剪辑等。
(二)修订需求
1.视频分辨率要求:
(1)成效篇(L幕,裸眼3D视频 ):3840*3134
(2)平台篇:3840*1100
(3)展望篇:3840*700
(4)对外宣传视频(10分钟):1920*1080
2.视频编辑服务要求:
(1)素材编辑:对前期拍摄或渲染的素材重新进行剪辑、拼接和排序,确保视频内容的连贯性和逻辑性。
(2)节奏与时长调整:根据视频主题和受众需求,调整视频的节奏感与总时长,确保视频紧凑流畅。
(3)特效添加:根据创意需求,选择性添加粒子效果、光影效果、模糊等视觉特效,以增强画面的视觉冲击力和表现力。
(4)音频处理:精选并添加背景音乐、音效并重新配音解说词,确保音频质量与画面内容高度协调,提升整体观感和情感传达效果。
(5)色彩校正与调色:对视频进行色彩校正,调整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参数,使画面色彩鲜艳、层次分明且风格统一。
(6)测试与预览:在多种设备上进行全面播放测试,确保视频清晰度、流畅性、音频同步无误,排除可能影响观看体验的问题。
(7)输出与发布:根据最终播放平台要求,选择合适的视频格式(如高清MP4、MOV等)进行输出,并提供发布指导或协助。
3.裸眼3D视频制作特殊要求:
前期准备:根据现场播放场景,确定L幕屏幕参数(形状、尺寸、分辨率、安装高度、观看距离及最佳观看角度等),针对特殊屏幕(L幕)需进行视频3D数据转换。
最佳观看角度确定:基于屏幕位置与观众可能的观看位置,确定能够呈现最佳3D效果的拍摄与制作视角。
画面设计与调整:注重画面的深度、层次感和物体位置关系,通过多次测试和调整,确保3D效果自然且强烈。
匹配大屏分辨率:将制作完成的3D视频通过后期软件精确匹配到大屏的分辨率尺寸,确保显示效果最佳。
增强沉浸感:结合3D立体声效设计,提升观众的沉浸感和体验度。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由于本项目中有非常规视频制作修改,有执行过裸眼3D视频案例的公司优先(请提供相关案例视频)。
三、其他要求
(一)报价及支付要求
1.最高控制价:5万元。
2.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严禁关联企业,否则报价作废。
4.我单位将按照满足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服务单位。
5.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6.项目通过我委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开具发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服务费。
(二)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根据供应商报名情况,采用比选的方式(由满足服务要求且最低报价者中标),选定1家供应商。
2.材料递交方式:快递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福州滨海新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6楼623。
3.报价人应于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送到上述地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林仕锋,联系电话:13799368938)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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