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20-3000-2021-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21-01-14
  • 标    题: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榕自贸函〔2021〕2号
  • 发布日期:2021-01-14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榕自贸函〔2021〕2号
来源: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21-01-14 15: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特编制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福州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4楼,邮编:350015,电话:0591-28327079,电子邮箱:fzzmqgwh@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做到应公开尽量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度,我委共在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依申请公开2条,电子化率达到100%,档案馆送达率达100%。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条例》《办法》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修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外发布信息实行保密审查、领导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管委会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政策法规研究室牵头,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务,并按规定保障工作经费的投入,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二)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

  1.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统计报表,并做好审查核查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2.坚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依法依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3.根据管委会“三定”职责及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人事任免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相关日常事务的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4.加强新闻发布力度。通过利用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及时对外发布福州自贸片区改革建设成果,并借助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大众发布自贸区建设最新动态。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官方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网络安全保障,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设置科学合理的政务公开栏目框架,对信息提供、发布、上网实行保密审查、领导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2020年以来,管委会网站共发布相关信息269条。二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第三方运营机构专门负责“福州自贸区”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及时对外发布自贸区最新工作动态、制度创新、政策法规等内容,发挥好微信政务新媒体平台功能,2020年以来,“福州自贸区”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86篇。三是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与榕城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和市税务局联合召开了“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五周年建设”新闻发布会,并积极配合参与省自贸办召开的“福建自贸试验区五周年建设成效”“福建自贸试验区第八批改革创新成果复制推广”等主题的新闻通气会,多渠道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9

0

44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0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5

0

95

行政强制

23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2358328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与群众、企业沟通交流,对外发布的内容不能完全满足需求;

2.信息公开范围较窄,内容较为单一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强化服务意识,多到区内企业调研,对群众急需了解的信息做到及时地向外发布,促进公民参与度。

2.切实提高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深度。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夯实信息筛选和发布工作机制基础,切实提高发现和查处泄密隐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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