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20-3000-2012-0001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12-07-24
- 标 题: 关于做好管委会工作人员2012年度上半年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保委〔2012〕46号
- 发布日期:2012-07-24
- 有 效 性: 有效
管委会各部门、保发公司、国利公司: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公务员2012年度上半年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管委会工作人员2012年度上半年岗位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管委会科级以下在编工作人员(含科级)、聘用人员、保发公司及国利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组,组长:陈承茂,成员:李平、程红梅、李克亭、黄武闽、林继红,具体工作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
三、半年岗位考核工作程序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有关通知要求,2012年度上半年考核以评价工作业绩为主,简化考核方式和程序,不实行量化评分,具体程序如下:
1、效能办在2012年7月25日前通报参加考核人员本年度考勤及效能督查情况。
2、参加考核人员须在2012年7月25日前填写《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福州保税区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012年度上半年岗位考核表》,对照个人岗位职责,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记录德、能、勤、绩、廉的表现,重点记录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产生的效益以及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勤奋精神。
3、各部门、保发公司及国利公司在2012年7月28日前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在部门内部述职,重点汇报半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4、2012年7月28日前,按照分类分级考核的原则,各部门工作人员将《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福州保税区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012年度上半年岗位考核表(部门除负责人外其他工作人员)》报部门负责人点评,部门负责人将《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福州保税区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012年度上半年岗位考核表(部门负责人)》报管委会分管领导点评,重点评价参加考核人员完成岗位任务情况、工作效率、存在问题以及工作作风、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等。
5、各部门须在2012年7月30日前,将领导点评后的《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福州保税区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012年度上半年岗位考核表》及本部门推荐的上半年岗位考核优秀候选人报送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室将各部门推荐情况汇总后,报考核组。
6、考核组对照《福州市公务员岗位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根据参加考核人员直接领导的评价和平时表现、服务对象反映、考勤结果、参加学习培训、廉洁自律等情况及各部门推荐情况,研究确定2012年度上半年考核等次意见。
7、考核结果在管委会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由管委会办公室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其他事项
1、岗位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2、优秀指标按参加考核人数的20%确定:管委会各部门在编工作人员6人,聘用人员5人;保发公司员工2人。
3、半年内被效能告诫的人员,不能被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所在部门负责人不能被定为优秀等次。
4、新录用、调任或转任、半年内退休的人员,半年综合考核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参加考核和奖励;半年内病、事假超过3个月的,半年综合考核不定等次,不予奖励。挂职锻炼、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参加半年综合考核,考核的等次,由考核组根据挂职单位或学习、培训单位的意见确定。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也不予奖励。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定为不称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福州保税区管委会机关工作
人员2012年度上半年岗位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2、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福州保税区管委会机关工作
人员2012年度上半年岗位考核表(部门除负责人外其他
工作人员)
3、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市
直机关公务员2012年度上半年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4、《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公务员岗位考核工作的意见
(试行)》
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 福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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