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20-0200-2018-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18-12-11
  • 标    题: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印发关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自贸委〔2018〕84号
  • 发布日期:2018-12-19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印发关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榕自贸委〔2018〕84号
来源: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2018-12-19 08:53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8224号)、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对标国际先进 进一步提升福州自贸片区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榕自贸委〔201881号要求,不断优化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电力接入环境,现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若干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1211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进一步优化

电力接入营商环境若干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8224号)要求,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电力接入环境持续优化,不断提高电力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自贸试验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营商环境建设具体实际情况,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目前电力接入环节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通过进一步减少环节、压缩时限、降低成本,切实提高客户“获得电力”便利度,助力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用户申请电力接入需求,由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三个办事处所在的供电公司(下简称“供电公司”)一口受理,办电环节高压客户由6个压缩至3、低压客户由4个压缩至2个;办电平均用时高压不超过50个工作日,低压无外线工程平均不超过3个工作日;电力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提升低压接入容量至160千伏安,进一步降低客户接电成本供电可靠性和办电透明度明显提升。

三、实施对象

(一)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内申请新装、增容等业扩服务的高压(10千伏)、低压(380伏及以下)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工程。

(二)为解决用户接入受限和提高供电可靠性的电网建设工程,行政审批时限参照执行。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流程、压缩时限,进一步提高电力接入效率

1.精简资料、压缩环节。进一步简化办电程序,取消项目用电的申请环节,由供电公司在规划部门出具管线综合平面图后,主动告知业务流程及技术指导意见;全面取消普通用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合并现场勘查和供电方案环节、外部工程施工和竣工检验环节、合同签订和装表接电环节。

2.联合审批、限时办理。建立电力工程行政审批的“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联合审批制,快速受理10千伏以下的电力管线的规划、绿化、掘路、占路等行政许可,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确保审批手续限时办结。

(二)创新举措、压降成本,提高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

1.升级服务。按照“最多跑一趟”改革要求,全面推广“互联网+”办电模式,客户足不出户即可申请用电,供电公司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办电服务。

2.降低成本。供电公司通过取消电力客户接火费用、减免办电费用、延伸投资界面、提升低压接入容量及向客户免费提供客户工程典型接线方式、设备配置方式等多种措施降低用户电力接入成本。

五、办理流程

(一)供电方案环节(平均5个工作日)一是实行“一站式服务,一证启动”,用户提交一种主体资格证明后,供电公司即可启动正式办电流程二是开展“互联网+”线上办理和“一码办电”服务,推行上门收资和表单同城快递,实现低压新装、增容用户“一趟不用跑”。三是精简用户申请资料,低压用户提供申请材料缩减至3项、高压用户提供申请材料缩减至5项。四是推行“客户经理一岗制”,实行供电公司内部跨专业部门联合作业,协调并进,确保供电方案环节平均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电力工程实施环节平均40个工作日)

1、电力工程破路及占道申请(平均9个工作日)

1)集中受理。由供电公司和业主单位(用户)向自贸试验区福州片三个办事处的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电力工程“绿色通道”窗口“建设投资类”一窗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请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窗口”受理人员收件后立即报送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并联审查。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合审批协调会,规划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先行审批,并在6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许可证;采取能并则并原则,压缩流程和时限,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接到规划部门审批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需要召集规划、城管、市政、公安(交警)、园林、水务、燃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联合勘验;各职能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现场联合勘验意见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在收齐各职能部门反馈意见后当天交给项目审批职能部门,项目审批职能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

“窗口”负责在受理次日将相关资料派送至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按照权限在限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符合要求的,出具许可证书(批准意见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间内,相关职能部门未出具意见或超出时限出具意见的,按照“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制,视为同意。

绿化移植缴费的容缺受理,可采取“先搬迁再缴费”的模式,由绿化部门出具缴费书,项目申请业主签订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的承诺书,申请业主先行施工,节约时间

简化短距离(小于20米)掘路审批手续,按道路性质,属于城市道路的,采取抢修报备模式;属于区间道路或村管道路的,加强属地联动协调。

3)统一出件。“窗口”负责将相关职能部门的许可证书统一送达申请业主。

2、电力工程设计及施工(平均40个工作日,与破路占道审批环节并行)

一是无偿向客户提供典型设计方案和技术指导,在项目取得占、掘路许可后,供电公司主动协助客户倒排工期计划,明确双方职责和时间节点。二是对于需要建设前端配套工程的项目,供电公司压缩物资及工程服务采购时限,统一技术标准和设计标准,提升物料标准化和典型设计标准化水平。

装表送电环节平均5个工作日)一是前置停送电启动环节,供电公司在客户申请竣工报验时即启动停送电流程,将竣工验收和停送电流程“串改并”。二是推广不停电作业等新技术,提高送电计划灵活性,优先保证用户无障碍按时接电。三是开辟停电绿色通道,停电计划预留15%的插排空间,提高停送电计划安排灵活性,最大限度满足项目送电需求。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组织领导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由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含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三个办事处所在的供电公司)、自贸试验区三个办事处所在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本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和时间安排,针对优化调整后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文件,进一步明确审批的管理流程、办结时限、前置条件,更新相应的办事指南,编制告知承诺的规范格式。

(三)强化信用手段支撑。从重前置审批转向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用户、利益相关单位、电网企业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批等各环节的行业信用体系。经调查核实不兑现承诺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推送至“信用福州”平台,通过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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